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搬离原告***所有的位于宿州市××路××路××小区××#楼(商住)3108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号)。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为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6-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