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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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85000元及利息1076.40元,本息合计86076.40元(本次利息计算至2021年1月31日,后期利息继续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0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