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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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宿州市宝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澧县华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石城支行 常德市湘北价格事务所 佛冈创艺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42736.42元给原告***; 二、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65284.47元给原告澧县华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澧县华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38元,由原告***、澧县华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50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负担18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