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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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住房公积金8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名下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卡80,000.00元现金,银行卡号:62×××25。 案件申请费82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