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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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待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25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