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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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福建省溪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520元由原告福建省溪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经预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06 |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