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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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东莞市星之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东大河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粤0104执12983号案的本次执行。 在终结本次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将有关证据材料及恢复执行申请书交至本院立案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