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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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新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詹玲芝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协助原告河南新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登记在被告詹玲芝名下的别克牌豫Q×××××号车辆过户至原告河南新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被告詹玲芝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