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华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华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77415.44元及利息(利息以77415.44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9日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河南华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058元,由被告***负担884元,原告河南华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7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