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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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原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5460.63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963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9636元; 三、原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2295.07元; 四、原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支付护理费2200元、交通费500元; 五、原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4445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