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湖南省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63,664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63,66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5年10月24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941元,由被告湖南省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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