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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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鲁强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1506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