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0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鲁强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1506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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