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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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名下坐落于长春市南关区永宁小区8、9号楼9410号房屋(产权证号: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315575号,丘地号:1-1/279-89410,建筑面积:57.24平方米); 二、冻结被申请人南关区小勇综合商店、***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4万元或查封相应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