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建院工大工程施工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等费用共计10236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231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2500元,共计32731元,由原告***负担3821元,由被告***负担289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