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领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常州领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款7000元。

二、被告***对被告常州领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常州领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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