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成都申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绿地集团成都申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活动欠款89613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89613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136元,减半收取计1068元,由被告绿地集团成都申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