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款本金371245.9元,利息12408.32元、罚息195.67元、复利360.39元,并支付按原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上述借款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支付律师费21850元;

三、若被告***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以被告***名下坐落于本市华美花园10幢1204室房屋折价或以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5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6-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