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5民初14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721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32211元,由***负担27211元,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负担10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7211元,由***负担27211元,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负担10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