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5民初14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721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32211元,由***负担27211元,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负担10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7211元,由***负担27211元,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负担10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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