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雅库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2民初15406号民事判决; 二、杭州雅库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杭州雅库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至一审法院)。二审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杭州雅库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5-14 |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