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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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驻马店市世联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驻马店市世联商贸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编号为20141294C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交付案涉房屋; 二、被告驻马店市世联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以房款34219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算)。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076元,由被告驻马店市世联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驻马店市世联商贸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