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20年2月12日作出的东卫医罚[2020]1918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罚没款人民币30200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共计人民币60200元。本院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翁旭东承担。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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