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廊坊迪斯科化肥有限公司 北京木兰宏举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罚金 |
| 法院 | 安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冀0632执371号 关于被执行人王**新罚金一案,(2019)冀0632刑初178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王**新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安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向本院移送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认为,(2019)冀0632刑初178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安新县人民法院(2019)冀0632刑初178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