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9)辽0403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

二、再审申请人***和贾秀利于2009年4月1日签署的《买卖协议书》有效;

三、被申请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协助再审申请人***办理上述《买卖协议书》所涉房屋的过户手续(注:《房产分户图》载明:该房屋位于抚顺市东洲区,建筑面积45.78平方米)。

案件受理费525元(再审申请人在原审已预交),由再审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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