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东莞市宣源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20)粤1971执恢108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债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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