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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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金润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华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恒润实验学校、广州名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润铠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新金山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合计价值176041207.66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