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查氏运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向原告苏州查氏运业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891845.5元。

本案受理费12718.46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22
发布日期 202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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