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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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084执恢337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苏省高邮市人,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上海市人,住***。 关于***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8)苏1084执2540号。 本案执行标的共计100245元,执行费1404元。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给付本案全部案款,本案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依据(2018)苏1084民初288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郭兆斌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于金霞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