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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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新大地化肥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房屋一座,坐落于昌图县建综合楼东楼号楼1-6-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辽(2018)昌图县不动产权第0010058号,保全金额10万元,保全期限3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