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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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至3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查封登记在***名下的鲁K×××××号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申请保全人应将本裁定书副本提交审判、执行机关)。 |
裁判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