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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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60000元及利息200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5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