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新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1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对被担保人李翠所有的骊威牌轿车一辆(车牌号:辽A×××××)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08
发布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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