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拍卖扣押船舶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飞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名下鲁R7××××车(车架号×××8911),申请人杭州飞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104827.8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4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此费申请人杭州飞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在申请人杭州飞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时一并列入优先受偿范围)。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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