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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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牛王拼个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天津牛王拼个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存款2270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需要续行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保全费1655元,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