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好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郑州好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12月29日解除;

二、被告郑州好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房屋及门禁卡押金1590元、租金5520元,共计711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郑州好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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