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向原告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600万元;

二、被告***、***、***、***、***向原告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以6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7074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5748元,由原告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6208元,由被告***、***、***、***、***负担595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7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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