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民事支付令

发布于:2021-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黑龙江省双桦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取暖费733元,物业费172元,共计905元。

申请费16.67元,由申请人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19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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