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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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2月15日至实际还款之日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实际履行时应扣减此前已归还的2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576元,其中11288元由被告***承担,下余11288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