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2月15日至实际还款之日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实际履行时应扣减此前已归还的2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576元,其中11288元由被告***承担,下余11288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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