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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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 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保全金额为550万元,占天津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0.275%,保全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