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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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西宁城北亿杰泽门窗经销部安装费138140元,利息684.37元(自2019年5月2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止按银行贷款年利率4.35%计算),共计138824.37元。 二、2019年6月13日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4.35%计算由被告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 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西宁城北亿杰泽门窗经销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3158元,本院减半收取1579元,由被告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