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西宁城北亿杰泽门窗经销部安装费138140元,利息684.37元(自2019年5月2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止按银行贷款年利率4.35%计算),共计138824.37元。

二、2019年6月13日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4.35%计算由被告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

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西宁城北亿杰泽门窗经销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3158元,本院减半收取1579元,由被告青海苏杰工贸有限公司、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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