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展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305民初121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述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梁震,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展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方勇。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展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董文锐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代书记员叶帆 |
| 裁判日期 | 2019-11-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