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杰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西藏杰康酵母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决议纠纷 | 
| 法院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请。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预交),由原告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5-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