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市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82执133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市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6147512047,住***。

负责人:李艳平,系行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住***。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市支行与被执行人***其他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182民初46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已缴纳执行费。故(2020)豫0182民初46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案就此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付志勇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徐炜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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