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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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思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延安小龙工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江苏思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延安小龙工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64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640元,由原告江苏思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