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款项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扣留姜铭儒(曾用名姜斌)在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款项中三百七十六万五千八百五十一元(¥:3765851.00元)的部分,扣留期间禁止向其支付前述款项;

二、扣留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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