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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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丰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莲花塘供电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26.00元,由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