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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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稻谷损失款205500元及其他直接损失费用1500元,合计赔偿207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461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230.5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