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2020)川0502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

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劳务工程款101367.5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866元、鉴定费80,000元,合计86,866元,由***负担40,000元,***负担46,8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66元,由***负担3866元,***负担3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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