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天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义乌市青旅望道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义乌市青旅望道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天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22789元(已减半),由上诉人浙江天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4921元,由上诉人义乌市青旅望道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868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