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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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2020)甘0524民初137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179000元及截止2020年3月30日的利息194564.39元,2020年3月31日之后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79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4056元,由***负担3900元,***负担15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