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国华宁建设有限公司                 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宣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宁国华宁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程款10415650元不得执行。 案件受理费8429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